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亲属对死亡受害人进行安葬而产生的费用支出。那么问题来了?退休人员死亡后,还要支付丧葬费吗?如果需要支付,丧葬费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谈一下,北京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及领取办法。

丧葬费标准

【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一次性发放抚恤金金额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退休人员丧葬费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

家属领取丧葬费要准备以下资料:1、死亡注销证明;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3、火化证(如果是非火化区,要有民政局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4、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如何领取丧葬费

【离休人员丧葬费标准】离休人员死亡后,由其法定继承人或直系亲属凭借死亡证、火化证、亲属关系证明在社保机构领取丧葬费2000元,同时可以领取死者生前15个月养老金。

如果企业职工不是因工死亡,发丧葬费2000元,死亡时有直系亲属者,一次性救济金发放月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

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基本养老金)。后记:不同区域的丧葬费标准,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离退休人员生前待遇密切相关。如果家属对丧葬费领取标准及流程有疑问,可以致电天顺祥殡葬24小时客服热线进行咨询。在热线电话:400-065-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