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骨灰海撒准备资料及经办注意事项详解:北京居民户口生前有海葬需求者,或立遗嘱要求骨灰海撒者,家属可持如下材料至北京市骨灰海撒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家属在海葬船上

办理骨灰海撒所需材料如下:其一、逝者骨灰:骨灰海撒业务办理完毕后,可以用北京市骨灰海撒办公室提供的纸质骨灰盒,原有骨灰盒家属可自行处理。家属使用纸质骨灰盒时,盒内不得放除骨灰及骨灰袋以外的任何东西。骨灰海撒办公室保管骨灰期限为:自登记之日起365日,如骨灰保管超出期限,家属可在公证员公证下进行骨灰海撒处理。

骨灰海撒现场


其二、享受骨灰海撒补贴的逝者,家属在办理业务时需提交逝者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户口本丢失,应提供逝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


其三、家属应提供逝者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火化证明复印件为统一A4纸复印。火化证明丢失的家属,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遗体火化证明材料。

魂归大海

其四、提供骨灰海撒手续经办人及骨灰海撒活动参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张身份证复印件需把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最后、提供骨灰海撒登记经办人与逝者家属关系的证明。如果经办人与逝者关系能在同一户口本上体现的,则应把经办人页复印一份。如不能在同一户口本中体现经办人与逝者关系者,则应由公安机关出具相应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可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作为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大小为A4纸;委托人或委托机构需执有委托书。骨灰海撒服务热线400-065-1908。